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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以后,她和她女儿会住在这里,大家就是一家人。”

“你的一家人,不代表是我的一家人。”

“我们谈过了,你说你不反对。”于宗翰好言好语中有些无奈。

“我是不反对,但我也没必要去欢迎她们。”于南天挑衅似地又回了一句。

“家里需要一个女人来帮忙打点,这你也知道的。”

丁美芳放开君君的手,走到于宗翰的身边,对着于南天点点头。

“你好,我叫丁美芳,她是我的女儿,叫作林怡君。”丁美芳侧脸看着女儿,“君君,叫人呀!”

“喔。”林怡君连忙又弯了九十度的腰身,“南天大哥好,我是林怡君,妈妈都叫我君君。”她再度露出灿烂的笑容。

当君君抬起头来的时候,于南天已经转过身,朝离客厅最近的那间房间走过去,他连看都不想再多看这对外来的母女一眼。

“南天!”于宗翰喊着。

“宗翰,别这样。”丁美芳轻轻扯了扯于宗翰的手臂。

“爸,我没想到你的同居人这么年轻。”于南天没有回头,砰的一声,闪身消失在房间内。

“美芳,真不好意思。”于宗翰无奈地说。对于大儿子的行为,他也无能为力。

“你千万别这么说,这一切我都能明白,那我先走了。”丁美芳牵起女儿的手,朝门口走去。

“我带你们去吃饭。”于宗翰在门口的鞋柜上拿了车钥匙。

今天,于宗翰原本安排丁美芳带着君君来认识南天,大家再一起出去外面吃个饭,就当作跟双方儿女联络感情。

可没想到儿子是这样的态度!于宗翰虽然有些左右为难,但为了家庭和谐,他不敢贸然行事,他只希望得到儿子的赞同。

林怡君坐上了于宗翰墨绿色的轿车,对于于南天的冷淡一点都不以为意,因为她从小到大吃过的苦、看过的脸色,不知比这个难堪多少倍。

她知道,如果她想要过着安定的生活,讨好于家人、顺从于家人,当个听话的乖女孩,是她目前唯一的方法。

她不想让妈妈再过着颠沛流离、有一餐没一餐的生活,她怕了,有饭吃才是最重要的事,其它的尊严、面子她都可以抛弃不管。

因为没有饿过肚子的人,永远都不知道挨饿的滋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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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叫林怡君。

就是那个在路上一喊,就会有很多人同时回过头来的菜市场名字。就如同她卑微的人生,不但没有任何值得歌功颂德的地方,似乎连存在都是不必要的。

“君君,你能不能走慢一点?”

走在她背后,对着她哀叫着的是她的国中死党方紫柔,方紫柔的人就如同她的名字一样,文艺到一点都不像是真的。

白嫩的皮肤、水汪汪的大眼、乌黑柔顺的发丝,讲起话来细细柔柔的,就像是电影里走出来的梦幻美少女。

反观林怡君──

不但是小黑炭一个,人矮四肢短,毛毛的短发像稻草一样,一张大饼脸永远比不上方紫柔那张瓜子脸来得吸引人。

林怡君干脆停下来。“你就不能走快一点?”

“人家今天穿了新鞋嘛!”方紫柔嘟起了樱桃小嘴给林怡君看。

“没用啦,我又不是男生,你对我撒娇没用啦!”

“君君,不差那一点时间,人家的脚真的很痛嘛!”方紫柔继续发挥她那无敌的嗲功。

“那我先去搭公车,你自己慢慢走。”林怡君才往前跨一步,手臂就被方紫柔给扯住。

“拜托,我们要去的目的地相同,干什么分开走?”